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救护车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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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4. 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88703693
传真:057768681075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公共卫生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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